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上岗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