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

发表于 : 2014-12-29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二节 负债的核算
  负债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到期日和确定的金额,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这是负债不同于所有者权益的一个明显特征。
  负债按其偿还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一、流动负债的核算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1.短期借款的概念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临时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2.短期借款利息的确认与计量
  短期借款必须按期归还本金并按时支付利息。由于短期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不同,会计处理的方法也有一定的区别:如果银行对企业的短期借款按月计收利息,或者在借款到期收回本金时一并收回利息,但利息数额不大,企业可以在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或在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将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如果银行对企业的短期借款采取按季或半年等较长期间计收利息,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收回本金时一并计收利息,数额较大,为了合理地计算各期损益额,保持各个期间损益额的均衡性,企业通常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要求,采取预提的方法按月计提借款利息,计入各期损益(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利率×计息期限
  短期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核算,需要设置“短期借款”和“应付利息”等账户。
  “短期借款”是负债类账户,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取得的短期借款,即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借方登记短期借款的偿还、即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的余额。短期借款应按照债权人的不同设置明细账户,并按照借款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应付利息”是负债类账户,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记入本账户贷方;实际支付利息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利息”科目;偿还短期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时,借记“短期借款”、“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4—53]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的临时性需要,于2008年4月15日向银行申请取得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100 000元,存入银行。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l00 000
  贷:短期借款         l00 000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1.应付职工薪酬的涵义和组成内容
  (1)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的范围包括:①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②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③虽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但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
  (2)职工薪酬的内容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负担职工福利方面的义务而发生的支出。
  ③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在职工工作年限内,为职工按月交存、长期储蓄、归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支出的资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根据《工会法》等有关规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和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
  ⑥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给予职工的非货币性薪酬,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或租赁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适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⑦辞退福利,即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2.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即辞退福利)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应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②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③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2)应付职工薪酬的计量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按照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48号)的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企业负担职工福利方面的义务而发生的支出,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3.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企业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记入本账户贷方;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福利费,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等,记入本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而未付的职工薪酬。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医疗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4—54] 2008年3月,甲公司当月发放工资2 680 000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l 800 000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50 000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300 000元;公司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200 000元;从事建造厂房人员工资l30 000元。
  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12%、2%和l0.5%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交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20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2.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应计人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 800 000+1 800 000×(10%+12%+2%+10.5%+2%+2%+2.5%)=2 538 000(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250 000+250 000×(10%+12%+2%+10.5%+2%+2%+2.5%)=352 500(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300 000+300 000×(10%+12%+2%+10.5%+2%+2%+2.5%)=423 000(元)
  应计人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200 000+200 000×(10%+12%+2%+10.5%+2%+2%+2.5%)=282 000(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30 000+130 000×(10%+12%+2%+10.5%+2%+2%+2.5%)=183 300(元)
  公司在分配、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2 538 000
  制造费用        352 500
  管理费用        423 000
  销售费用        282 000
  在建工程        l83 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 680 000
  ——职工福利    53 600
  ——社会保险费   643 200
  ——住房公积金   281 400
  ——工会经费    53 600
  ——职工教育经费  67 000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实际发放给职工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例4—55]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为一家空调生产企业。2008年2月,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空调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每人发放一台空调。公司共有职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l50人,车间管理人员20人,厂部管理人员30人。该型号空调的每台不含税售价为5 800元,单位成本为4200元,增值税率为l7%。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l50×5 800×(1+17%)=1 017 900(元)
  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20×5 800×(1+17%)=135 720(元)
  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30×5 800×(1+17%)=203 580(元)
  借:生产成本           l 017 900
  制造费用            l35 720
  管理费用            203 58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l 357 200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l 357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l l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7 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40 000
  贷:库存商品               840 000
  (三)应付及预收账款的核算
  1.应付账款的核算
  (1)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支付给供应者的款项。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为商品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
  为了核算应付账款的形成及其偿还情况,应设置“应付账款”账户,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物资、接受劳务等所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应付账款。企业应付各种赔款、应付租金、应付存入保证金等,不在本账户核算,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
  (2)应付账款的核算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应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等)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等账户,按应付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而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交易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例4-56]某一般纳税企业向B公司购入材料一批,货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400元。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80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            94000
  若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B公司  94000
  贷:银行存款      94000
  [例4-57]根据供电部门通知,企业本月应付电费480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32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借:制造费用          32000
  管理费用          16000
  贷;应付账款——×供电部门   48000
  有些应付账款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者其他原因,企业无法支付该笔应付的款项。对于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应按其账面余额列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2.预收账款的核算
  (1)预收账款核算的内容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根据购销合同的规定,销货企业可向购货企业先收取一部分货款,待向对方发货后再收取其余货款。企业在发货前所收取的货款,就成为企业的负债。与应付账款不同,这一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偿付。
  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该账户贷方登记预收货款的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货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货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货款的数额;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收货款但尚未向购货方发货或者尚未提供的劳务的数额。
  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账户贷方核算。
  (2)预收账款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将货物交给购货方时,按售价及增值税,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58]某一般纳税企业与D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供货金额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D企业先付全部款项的40%,余款交货后付清。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预收40%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预收账款——D企业   46800
  (2)按合同规定,向D企业发出货物,确认销售实现时
  借:预收账款——D企业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3)收到D企业补付的欠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200
  贷:预收账款——D企业   70200
  3.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1)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购销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款项,包括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应付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2)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4-59]某企业出租包装箱一批,收取押金5000元,存入银行。出租期满收回该批包装箱,并退还原收取的押金。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000
  (2)收回包装物,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四)应缴增值税的核算
  增值税是就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交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为价外税,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可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交增值税核算的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一般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的确认、抵扣、转出及缴纳等会计事项,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内,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采用多栏式明细账。
  “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度终了转入的应交而未交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采用三栏式明细账即可。
  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交增值税额,即:应交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三是销售额不包括其应交增值税额。采用销售额和应交增值税合并定价方法的,应还原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根据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特点,会计实务中:一是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直接计入有关购入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成本;二是销售收入应按不含税价格计算;三是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账户中不设置专栏。
  [例4-60]众兴公司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3%,现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
  借:在途物资    1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销售A产品500件,开出的普通发票中注明含税价格为92700元,收到三个月到期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
  销售收入=92700÷(1+3%)=90000(元)
  应交增值税额=90000×3%=2700(元)
  借:应收票据          9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3)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27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贷:银行存款        2700
  3.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有三个特点:一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购入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销项税额抵扣;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后的余额为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额。三是销售额不包括其销项税额。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应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并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根据一般纳税企业的特点,其会计实务有三个要点:一是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分离,价与税分离的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物资或者应税劳务的成本,属于增值税额部分,计入进项税额。二是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的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作为销项税额。三是一般纳税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货物已交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购进免税农产品或者收购废旧物资的专用收购凭证以及可据以作为扣税依据的运费结算单据等凭证时,进项税额才能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1)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①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加工修理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等账户;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购入货物发生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4-61]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材料验收入库,公司开出承兑期限为2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该公司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
  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应付票据              58500
  ②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销售收入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应收或者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4-62]某商业企业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当期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00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例4-63]某公司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为A企业代加工包装桶1000个,每个收取含税加工费35.10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销售额=35.10×1000÷(1+17%)=30000(元)
  销项税额=30000×17%=51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例4-64]A、B两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B公司因品种不符合要求,把原A公司提供的商品予以退回。该商品原售价70000元,增值税额11900元。A公司收到了退货,B公司收到了退款。
  A公司商品被退回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
  贷:银行存款              81900
  结转退回商品的成本时,应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B公司退货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81900
  贷:原材料(或在途物资)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
  ③购入免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作会计处理时,应根据有关购进农产品的有关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买价扣除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支付或应付的买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4-65]某公司收购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00 000元,以现金支付,收购的农产品已验收入库。
  进项税额=500 000×13%=65 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43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 000
  贷:库存现金               500 000
  ④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4-6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期以一批自产产品对另一公司投资,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 000元,售价和计税价格均为120 000元,双方协议按该批产品的售价作价(假定该协议价是公允的),则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产品对外投资计算的销项税额=120 000×17%=20 4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⑤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会计实务中,对于这些按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根据购入时能否直接确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是购入货物时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货物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核算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例4-67]某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批原材料用于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因此,该制药公司购入该批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468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二是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会计核算时,先按一般购进货物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或者购进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其原已记入进项税额的金额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转入有关的“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账户。
  [例4-68]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 500 000元,增值税额255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后来,因生产需要,公司将该批原材料的30%用于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 000
  贷:银行存款               1 755 000
  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领用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526 500
  贷:原材料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6 500
  [例4-69]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为70 000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 900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1 900
  贷:原材料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 900
  ⑥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应通过计算来确定是否存在应交而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应交而未交增值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转出额―月初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税额
  如果计算结果大于零,表示企业有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例4-70]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11月份发生销项税额212 500元,进项税额87 970元,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税额25 000元,月初结转的尚未抵扣进项税额48 560元,本月进项税额转出3 930元。
  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额=212 500+3 930-48 560-87 970-25 000=54 9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4 9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4 900
  如果计算结果小于零,表示企业有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会计实务中要区分是否采用预缴增值税额的方式分别核算。如果采用预缴增值税方式,计算结果小于零一般表示企业有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如果不采用预缴增值税方式,计算结果小于零。表示企业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则不必进行会计处理。
  ⑦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缴纳当月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当月缴纳上月或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税,则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71]承[例4-70],该公司2008年11月29日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25 000元。2008年12月8日,缴纳上月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1月29日缴纳当月增值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5 000
  贷:银行存款              25 000
  12月8日,缴纳结清上月应交未交增值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4 900
  贷:银行存款        54 900
  二、非流动负债的核算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现仅以长期借款为例说明其基本核算方法。
  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种借款。一般来说,企业举借长期借款,主要是为了增添机器设备、购置地产、建造厂房等。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区分长期借款的性质,按照申请获得贷款时实际收到的贷款数额进行确认和计量,按照规定的利率和期限定期计息并确认为长期借款入账。
  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等,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基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要求按期计算、确认并计入所购建资产的成本(资本化)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为了核算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需要设置“长期借款”账户,该账户属于负债类,用来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长期借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其贷方登记长期借款的增加数(包括本金和各期计算出来的应计利息);借方登记长期借款的减少数(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
  [例4-72]某有限责任公司为购建一条新的生产线(工期2年),于2008年1月1日向中国银行取得期限为3年的人民币借款5 000 000元,存入银行。假定该有限责任公司当即将该借款全部用于生产线的购建工程中。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长期借款     5 000 000
  (2)款项用于生产线的购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000
  [例4-73]承[例4-72],假如上述借款年利率为8%,合同规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年计息,所有借款利息均可资本化。应作会计分录如上:
  借:在建工程    400 000
  贷:长期借款    400 000
  [例4-74]承[例4-72]和[例4-73],假如该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年末全部偿还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应作会计分录如上:
  借:长期借款   6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6 2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