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电算化重要考点:第三章第五节

发表于 : 2015-01-11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五节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基本要求
 
  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得到单位,应当保存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存储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2.电算化会计档案应包括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备份的会计数据,以及计算机打印出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
  3.系统开发资料和会计软件系统也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5年。
  4.会计电算化档案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由专人负责。
  5.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有双备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好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6.采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复制,防止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