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14年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发表于 : 2015-01-12 分类 : 会计实务
  广东东莞2014年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已开通。
 
  查询方式:“东莞财政网”或“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dgac.dg.gov.cn/) →“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成绩复查:鉴于考试采取系统自动改卷评分,考试后将不提供核查试卷的服务。
  合格分数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条件是三个科目一次性通过。合格名单经审查,我市共有2570人符合考试合格标准。
 
  证书办理:
  本次考试的办证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7月11日。
  办理申请合格考生应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dgac.dg.gov.cn/)填写及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并向属地镇街财政分局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
 
  所需资料:
  前4项为必须携带的材料,后5项可按个人实际情况提供:
  ①《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一份;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最高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即27mm×38mm)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⑤有在莞工作单位的,应在《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上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凭在莞居住证办理的,应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凭在莞大中专院校学生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若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已取得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现任会计类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若在本次考试前已取得单科合格证明(包括《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东莞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热线:0769-228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