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工作超过一年的需办理从业资格档案调转手续。同时,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调入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复印件一份。
4、调入档案。
5、从业资格证(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调入手续时,需由委托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