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直第四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2月10日起

发表于 : 2015-02-20 分类 : 会计实务
  省直2014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在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华安街14号)报名参加2014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5年2月1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新百广场西北边,十七中对面)一楼119房间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他人代领证书,应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和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