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5年第四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至12月(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电脑自动编排,不能更改)。
成绩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以及《珠算》每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通过,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成绩合格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结果公布:
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当期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
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凭《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考生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惠州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