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苏南通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答: 南通市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31号)、《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通政规[2010]9号)等法律法规执行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比例的,都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应缴纳保障金=(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上年末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数)×征收标准。
按照《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征收标准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90%,南通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5257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应该为52572元×90%=47315元。
为不增加单位的负担,2014年南通市区征收标准仍然按照往年34000元的标准征收。
江苏南通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发表于 : 2015-09-14
分类 : 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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