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助理会计师培训班

发表于:2021-11-11 11:16:33 分类:初级会计职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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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经济法》预习考点:关税的基本内容

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的高频考点之关税的基本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备考,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查看>>>预习考点第六章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

考点一 关税的基本内容

(一)关税

1.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类。

2. 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均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或出口关税。

3.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二)纳税人

1.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具体包括:

(1)外贸进出口公司;

(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2. 物品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三)关税税率

1. 税率的种类

(1)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2)进口税率又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提示】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2. 税率的确定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但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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