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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经济法》预习考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越来越近,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高频考点之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希望大家认真备考,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查看>>>预习考点第五章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考点五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 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
1.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 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2)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3.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4.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5.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提示】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例题:多选题
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B.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D.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的表述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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