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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经济法》预习考点:违反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初级会计师备考之战已经打响。《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概述知识点比较琐碎,但难度不大。有考过会计证的考生都有基础。为帮助考生提前复习,结合教材整理了本章考点精讲。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查看>>>预习考点第二章汇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考点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
(二)根据《会计法》规定,前述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考点二:其他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行为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通报和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3)限制工作——会计人员有上述行为,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通报和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3)限制工作——会计人员有上述行为,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情节严重的:
(1)个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罚款——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四)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政处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情节恶劣的:
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五)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可对单位并处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有( )。
A.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B.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C.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D.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的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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