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初级会计师网校,初级会计职称不难,跟着学习坚持下去肯定过。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网校《经济法基础》论坛学习小天地开通啦!此讨论区意在与各位考友一同奋战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在此,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学习方法、状态调整等等,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东东或西西,我们尽可在此商议。同时,在这里也会紧密结合网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各位考友服务,及时为考友提供网校的资源。最终目的只有其一,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顺利通过。我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奋战这些时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掌握)
1.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1)境内代理人
(2)受让方或购买方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1)代理人
(2)发包方、劳务受让方
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3.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上一页] [下一页]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初级会计师网校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初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每科35-40小时,助力冲刺速学,短线备考。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