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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预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处理方法
知识点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0 货:库存商品 60 000
同时,因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假定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B公司承诺近期付款,A公司应在B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0 贷:发出商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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