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报网课

发表于:2021-12-25 12:12:08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注会报网课,可以到中华试听注册会计师网课。

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征收管理纳税地点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五十、征收管理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以上就是关于注会报网课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