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营改增培训课件

发表于:2021-12-25 12:25:08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注会营改增培训课件,建议选择中华的注会网课来备考。

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稿酬等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十三、稿酬等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x20%x(1-30%);

2、每次收入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x(1-20%)x20%x(1-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x20%;

2、每次收入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x(1-20%)x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x20%;

2、每次收入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x20%。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6)、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每次收入超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费-修缮费用)x(1-20%)

以上就是关于注会营改增培训课件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