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试听课程,可以多试听几家机构。
注册会计师备考指导:代销业务
【问题】 企业对外代销产品,期限超过180天并且没有代销合同。请问,这是否属于代销业务,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 代销关系的确立必须签订代销协议,未签订代销协议应按照正常销售行为进行涉税处理,包括代销产品的退回等。此外,在确定为代销关系的前提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者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不管是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者企业销售他人交付代销的货物,均视同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因此,企业未收到代销清单或者货款的情况下,应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受托方是否将货物销售无关。如有委托方将委托代销商品退回的情况,则应根据情况视同退货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注会试听课程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包含6大超值课程+4大超值题库+6大超值服务+24小时不限次答疑!
免费试听- 注会考试网校01-03
- cpa辅导班01-03
- 注会培训一对一01-03
- 河南焦作市注会培训01-03
- cpa审计视频教程01-03
- 注册会计师课程搭配01-03
- 注会零基础全套视频多少钱01-02
- 昆明都有哪些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班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