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考注会报网校能听懂么,可以的,注会考试培训可以选择中华网课。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四章债务的抵充顺序
债务的抵充顺序
1、(提供债务的抵充顺序)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主债务、利息、费用的抵充顺序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零基础考注会报网校能听懂么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包含6大超值课程+4大超值题库+6大超值服务+24小时不限次答疑!
免费试听- 注会税法基础班叶青01-03
- 苏州注会辅导01-03
- 新疆考注册会计师培训机构01-03
- 滨州注册会计师培训01-03
- 注会网校试听01-03
- 注会报不报班01-02
- 注会考试公司战略谁讲的好01-02
- 注会网上课程谁家好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