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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3-10 11:57:06 分类:二级建造师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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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2Z 合同价款调整考点与练习题

2Z33 合同价款调整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估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2.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例题.在施工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增事项,承包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的(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要求。

A.7

B.14

C.21

D.28

【答案】B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

履约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例题.某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在延误期内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该( )。

A.调增的和调减的均予以调整

B.调增的和调减的均不予调整

C.调增的不予调整,调减的予以调整

D.调增的予以调整,调减的不予调整

【答案】C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例题:在合同工程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P81

A.工程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B.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C.工程本身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D.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

【答案】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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