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造师二级培训班

发表于:2022-03-11 08:50:55 分类:二级建造师网校

扬州建造师二级培训班,报班学习有专业的老师教学。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解析:违约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地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责任,只有存在免责事由的时候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定金的约定是一种从属于被担保债权所依附的合同的从合同。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也约定了定金的如何处理?答: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扬州建造师二级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二级建造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