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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章节考点: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法的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
1.法的本质,首先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例题>多选题】法的本质是指( )。
A.法的正式性
B.法的阶级性
C.法的物质制约性
D.法的经济性
E.法的强制性
[答案]ABC
(三)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利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是建立在人们信仰的基础上,通过社会舆论发生作用的社会规范
B.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利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C.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D.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E.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答案]BCDE
二、法的渊源
法的主要渊源形式可以分为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学说和法理。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宪法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
(二)法律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指狭义的法律。在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四)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有效。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报全国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之后才生效。
(六)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特别行政区法律
目前我国已有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指根据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在特别行政区内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七)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例题>单选题】我国法的渊源不包括( )。
A.宪法
B.法律
C.道德
D.国际惯例
[答案]C
三、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
(二)法的效力范围
1.法的时间效力
(1)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终止生效,即法被废止。
(3)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2.法的空间效力
是指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3.法对人的效力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例题 1>多选题】关于法的空间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
B.一国法律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
C.一国法律不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
D.一国法律适用于本国在外船舶
E.一国法律适用于本国在外飞机
[答案]ABDE
【例题 2>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法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答案]D
四、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
(三)我国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
1.宪法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此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3.民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
4.商法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5.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有关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森林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8.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9.诉讼法
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
【例题>单选题】( 年)下列各法律中,不属于经济法的是(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产品质量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D.国家赔偿法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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