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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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我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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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市)财政局,现将初级证书领取事宜提示如下:山东青岛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已公布,2023年1月16日开始领取(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支持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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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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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集中发放,济南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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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3.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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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省转考连云港考区的考生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外省转考连云港考区的考生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附件1:2022年度外省转考连云港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地查询表三、证书领取时请按照考生对应的证书发放地领取,具体详见:2022年度外省转考连云港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地查询表(附件1)、2022年度外省转考连云港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地联系方式统计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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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进入领取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遂宁市财政局:燕山街86号 0825-2311647;四川遂宁发布2022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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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进入领取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四川雅安发布2022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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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办理,请成绩合格人员前往报名点领取。四川广元发布2022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市会计财政学会:0839-3230905 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403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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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四川乐山发布2022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2月6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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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社厅: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维护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公正性。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未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履行相关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必须按进度完成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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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吉林延边发布2022年会计初级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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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现将2023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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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报名注册完后无法登录怎么办
2023年全国初级会计报名将于2月7日开始,部分考生在报考时可能会遇到,初级会计报名系统注册后无法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答复,各位考生抓紧来看看吧。答:请使用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邮箱),密码登录,密码要注意大小写及空格;保险起见可编辑密码至txt文本中,粘贴到密码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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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布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相关通知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全国会计(初、中、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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