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天津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6日至28日举办,我市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因突发疫情无法参加考试。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本着“考生至上、能考尽考”及满足合理诉求的原则,经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因受突发疫情影响已打印准考证未参加全部或部分科次考试的考生拟采取补考、退费或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等办法解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请补考、退费或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考试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准考证;
(二)考试期间受突发疫情影响,未能参加全部或部分科次考试;
考试期间受突发疫情影响是指:
1.临时被隔离管控的;
2.居住地临时被划为低风险区,不符合核酸检测要求的;
3.健康码临时变成非绿码的;
4.其它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
(三)所提供材料的信息须与已填《流调表》信息一致。
二、申请方式
考生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申请邮件的标题格式统一为:补考(或退费或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邮件正文写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参加补考(或退费或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及理由(例:补考-王某某-120101199801011234-13912345678)。申请人应将本人已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个人申请书(见附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手写签字扫描件或拍照)、考试期间本人受突发疫情影响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全部拍照或扫描后作为附件一并寄发。
邮件标题务必遵循上文提示的规范格式,因邮件标题格式不符未被筛选统计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申请邮件统一发送到天津市注协电子邮箱 zxksb@tjicpa.org.cn,由天津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考办。收件时间截止到9月9日24:00点。
审核情况将以短信告知。
三、选择补考的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弃考,将不再组织考试及退费。
(一)考试时间
1.专业阶段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
13:00-15:00 税法
17:00-19:00 经济法
2.综合阶段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防疫要求
执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8月8日发布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www.tjicpa.org.cn/tjicpa/contents.jsp?contentId=29010&pid=15&cName=tzgg)。为避免突发疫情影响考试,建议第三类考生参照第二类考生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具体要求参照《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第二类考生的核酸检测要求)。若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
四、选择退费的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受突发疫情影响未参加全部或部分考试的科次予以退费。
五、选择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的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退还未考科次的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六、重要提示
(一)未按时申请、未上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补考、退费或将资格有效期延长一年。
(二)请考生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经查实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具体退费流程及未尽事宜将另行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告,请予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和短信消息。
在此期间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通知,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tjicpa.org.cn/tjicpa)。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2-23289046、022-23247223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