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
河北二级建造师历年成绩合格标准一览表年份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分12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20分) |
21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20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9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8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7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6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5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4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13年 | 50分 | 60分 | 60分 |
12年 | 50分 | 60分 | 60分 |
11年 | 50分 | 60分 | 55分 |
10年 | 50分 | 62分 | 62分 |
09年 | 45分 | 60分 | 52分 |
08年 | 60分 | 62分 | 62分 |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一是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起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