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题型
高级经济师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
考试用具
各地应在准考证上载明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等内容。
成绩管理办法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