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由两年调至四年,考试成绩实行四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四年内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即可取得合格证书,若超过四年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视为无效,考生得重新进行报考。
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监理工程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设有《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