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各科合格标准线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合格标准96分【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合格标准72分【满分120分】。
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查。步骤如下: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当地考试中心为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全科:四年。
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考基础科目/增项:两年。
考试级别为免考基础科目或增报专业,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