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专业不可以考一建。管理类专业不属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原则上是不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的,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1、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满足专业、学历与一定的工作年限,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其中学历的要求为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人社部:关于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公示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3、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4、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