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硕士研究生参加调剂需满足一定的调剂要求。其中调剂要求有,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等。
考研硕士研究生参加调剂的基本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要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
3、考生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士,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人员,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
8、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2、符合调剂要求的国防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院校间相互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