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作为清华大学设置的19个学院之一,其前身清华大学建筑系由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于1946年10月创办,那么下面介绍一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硕士生培养始于1951年,设有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景观学、建筑历史理论、建筑技术5个专业。
建筑设计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于1951年和1981年分别设置三年制建筑设计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995年,设置三年制建筑设计专业,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1996年设置非全日制建筑设计专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至今,针对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006年设置二年制建筑学专业,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至今;2008年设置二年制建筑学专业(英文),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至今,针对具有建筑专业学士学位的非中国籍人士;2009年设置二年制建筑设计专业(设计型),授予建筑学硕士学至今。
城市规划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于1978年设置三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设置非全日制城市规划专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至今,针对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006年设置二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至今,2010年改授城市规划硕士学位。
景观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于2003年设置二年制景观学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至今;2007年设置非全日制景观学专业,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至今,针对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009年设置二年制景观学专业(设计型),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至今。
建筑历史理论:
硕士研究生培养于1951年和1981年分别设置三年制建筑历史理论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至今;1996年设置非全日制建筑历史理论专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至今,针对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建筑技术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于1951年和1981年分别设置三年制建筑技术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设置非全日制建筑技术专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至今,针对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006年设置二年制建筑技术专业,授予建筑工学硕士学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