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计从哪下手

发表于:2022-02-28 11:26:10 分类:会计实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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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避税案例与反避税查处要点 (三)

利润截留的事实。

[案例分析]

企业截留利润往往以“预收账款”为调整器。按照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法的有关规定,预收账款要在货物发出后,才形成企业销售收入。因此,当企业有一定数量的预售货物业务时,就可以使企业保持微利,甚至亏损,达到偷逃所得税的目的。

[具体方法]

企业首先确定当月的利润额(微利),然后将当月成本、费用发生额与所开发票销售额相比较,如果费用成本过小使得利润额大于预定利润,则将差额以“预收账款”中发出产品的耗用材料成本摊人当月销售成本抵消;反之则按实际数人账。

深圳中力康机械设备厂1999年度“预收账款”中的128.456852万元,其制造成本已提前结转,销售已经实现,该数额实为其多年来截留利润的累计额。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多列成本、销售收入挂往来账等方式隐匿销售利润。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稽查工作中,应对长期亏损或长期微利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查。

深圳中力康机械设备厂挂账的销售收入为128.456852万元,应补缴增值税18.664671万元(即1284568.52÷1.17x17%),调增利润109.792181万元(即1284568.52-186646.71),补交企业所得税款36.23142万元(即1097921.81x33%),并处以所偷税额2倍的罚款。

[账务调整]

借:预收账款 1,284,568.5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97,921.8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6,646.71

借:所得税 362.314.2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62,314.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86,646.71

贷:银行存款 186,646.71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62,314.2

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724,628.4

贷:银行存款 1,086,942.6

[案例]

1999年12月,深圳市税务稽查人员在对深圳怕特乐公司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厂当月制造费用比其他月份偏高。经对明细账目以及记账凭证的审查,发现造成制造费用偏高的原因在于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数额过大。通过审查询问与检查原始凭证,原材料入库、出库记录,发现该厂本月一次购人工作台、台钳、气瓶、老虎钳、办公桌等物资6万元,未经领用就一次性摊人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

通过对该厂财务人员询问得知,该厂今年经济效益很好,厂长为了避免因盈利过多而多交所得税,授意财务人员在年底购买一批低值易耗品,并一次性摊人费用,降低当期利润,偷逃所得税。

[案例分析]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入库的记账均视同存货人账,摊销时应按领用数额一次或多次摊销,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0,000

制造费用 40,000

贷:存货--低值易耗品 60,0000

而该厂以减少当期利润,少交所得税为目的,一次性摊销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已构成偷税行为。应调整增加利润6万元,并补交所得税1.98万元(即60000x33%),并根据《征管法》第40条处以偷税额2倍的罚款。在现实稽查工作中,我们应该根据成本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推断当期的成本归集与费用摊销额是否异常,如有较大的波动,则说明被稽查企业的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

[账务调整]

借:存货--低值易耗品 60,000

贷:本年利润 60,000

借:所得税 19,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00

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39,600

贷:银行存款 59,400

[案例]

2000年4月,深圳市税务稽查分局在对深圳李万红服装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在“原材料”账户借方发现了两笔日期相近、数量、金额完全相同的购人原材料记录。这笔业务处理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经翻阅有关记账凭证,审查“应付账款”的明细账目及材料盘点表发现如下问题:该公司1999年3月从科达布厂购人原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尚未到达,按订货合同价格入库。

借:原材料 40,000

贷:应付账款 40,000

1999年4月,估价人账的材料费并未实行“红字”冲销,而是在收到对方结算凭证后,又以发票为依据,再一次人原材料账。

借:原材料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为了掩盖重复记账的事实,该公司又在1999年年末材料盘点时,以“盘亏”的名义将价款列入“管理费用”。

[案例分析]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尚未收到发票,但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在月末应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暂时入账,下月初作相同的分录(红字)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汇票后,按正常的程序记账。

深圳李万红服装公司利用重复记账的方法多记材料费用,并虚列成本、费用、挤占利润,是偷税行为。我们在稽查中,应特别留意这种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尚未到达业务的账务处理,应审查企业下月初是否作了红字冲销分录,如果没有,应调阅材料盘点表,确定企业是否利用“盘亏”,将材料费用列入了当期费用。对案例中的公司,根据《征管法》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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