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国税发[2006]77号
国税发[2006]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式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烟叶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申报表中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并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本通知所印发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包括附表)为全国统一式样,各地不得调整修改。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需增加申报项目的,可以增加附表。
附件: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