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23号 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表于 : 2019-08-26 16:07:53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