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 : 2019-12-06 09:56:53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