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26号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发表于 : 2020-01-06 10:05:52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