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5]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表于 : 2019-07-09 16:42:21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