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据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纳税申报期内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为切实排解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以下措施:
一、分类确定申报期限。充分利用10天的申报期有计划安排申报纳税,是防止在申报期最后两天一起办税造成排队,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的最现实做法。针对纳税人集中在每月申报后期2至3天办税以至出现排长队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结帐期限、信用等级、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积极与纳税人沟通,引导各类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内分别不同时段办理申报纳税。如将纳税人分为两部分,一批人在1-6日申报纳税,另一批人7-10日申报纳税。也可以分三部分,以便错开办税时间,避免拥挤。为确保公平、公正,申报纳税期应定期轮换。
二、开展预约服务。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预约申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避免集中办税,排队拥挤。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应根据征管要求和各类税收业务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类窗口的数量,并根据办税高峰时的实际情况,临时增加办税窗口、增派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适当延长办税时间,以减轻纳税申报窗口的工作压力。
四、推行多元化申报提高办税效率。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推行多元化申报、强化网络功效、提高服务技能以及实行一窗式管理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切实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