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串讲班税务师

发表于:2022-01-25 09:39:25 分类:税务师培训

考前串讲班税务师,税务师自学不推荐,建议报个网校。

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质权的效力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动产质押对出质人以及质权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质人要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

B、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实现质权

C、质物因为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质权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D、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自负

E、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的效力。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所以选项D错误。

以上就是关于考前串讲班税务师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税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