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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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是什么呢?

答:其他应收款,账户性质为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此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主要为: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是什么呢?

答:核算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销货款以外其他应当收回的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各种罚款。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暂付的押金。

(4)备用金,如暂付给企业有关部门和个人周转使用的款项等。

(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的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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