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冲红要收回原来的发票么

月下载量10,000+职场必备资料

普票冲红要收回原来的发票么,关于发票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普票冲红要收回原来的发票么?

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了。

按《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对方未认证的,需要收回原来的蓝字发票;

对方已经认证抵扣的,不需要收回原发票,开出红字发票后交给对方冲销原发票。

专票作废未收回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数豆子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普票冲红要收回原来的发票么的全部内容了,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关注数豆子网的更新。

以上就是关于普票冲红要收回原来的发票么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发票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