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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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什么意思。
  权责发生制:指会计核算中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方法。即凡属本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不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本期收到的款项也只作为预收款项处理,而不作为本期收入。凡属本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出,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不属本期的费用,即使在本期支出,也不能列入本期费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顾名思义,权利和责任发生了,只要记入当期,而与现金的收付无关,比如说你的企业借了银行的钱,那么本月的银行利息,你的企业是有付息的义务的,那么你就应将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而利息一般是按季度支付的,但计入当期损益的时间,与支付利息的时间无关,这就是按权利和责任的归属期来进行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顾名思义,收付了现金或银行存款,才进行会计核算,否则是不进行核算的,也就是放在账外的,我在政府机关做过,比如说政府的办公部门在外面赊欠吃饭前三个月达到了10万元,但这10万元,它是不入账的,因为他还没支付,直到哪一天他付了其中2万元,那当月就计入费用2万元,否则,外面的欠账,他是不在账上反映的,这种收到了或支付了款项的经济业务,才进行会计核算就是收付实现制;
  区别:是一个以权责的发生为入账的基础,另一个是以收付款项为入账的基础,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独特点,上面已经说了;共同点:是二者都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也就是以哪个做为进入账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二者和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