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从确认到未卖出转回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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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待售资产准则是比较晦涩难懂的,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又会经常用到,现在我们一起通过一个小例子来了解一下持有待售资产从确认到未卖出转回的核算。
  一、首先我们先来介绍两个科目:“持有待售资产”和“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持有待售资产”核算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企业将相关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按各项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商誉”等科目。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核算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减值转回的,按允许转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持有待售资产项目转回的计量规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二)可收回金额。
  三、举例说明
  例如:达达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将一项原值2000,按4年计提折旧,已提折旧1000的固定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2018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800元,2018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未能进行,当日可收回金额为700,请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2018年1月1日 2、2018年6月30日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00-800=200
  借:持有待售资产 1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借:累计折旧 1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0
  贷:固定资产 2000
  2、2018年12月31日
  转回固定资产 补提折旧=2000/4=500
  借:固定资产 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假设科目) 500
  贷:累计折旧 1000 贷:累计折旧 500
  贷:持有待售资产 1000
  此时账面价值为=1000-500-200=300,而可收回金额为700,故应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