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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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是什么,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是什么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3、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应该怎么处理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二、关于个人的房产用于出租的,应否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增值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四、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5%税率征收增值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为每一个地方对于租房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租房子之前,不仅要了解房产税,而且还要了解其他各方面的详细问题,这样租房子的时候才会更加的放心,因为每一个地方对房产税的要求不一样,所以以当地为主。

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是什么?数豆子小编给大家罗列了三点依据,主要有房产的计税余值、租金收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这三大计税依据,不过每个地区的房地产税收不太一样,大家要学会因地制宜,以免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