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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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

答:

企业购进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或溢余,应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发生的溢余按不含税的价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即待处理财产溢余一般不考虑增值税的问题。如果属于商品的自然升溢,应转人“营业外收入”账户;如果属于供货单位多发货,经双方协商,同意补作购人商品,则应补付价款和税款,取得对方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作商品购人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商品发生的毁损或短缺,应按不含税价款和相应的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同时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如果属于合理损耗,应计入当期损益,按实际损耗数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额,借记“经营费用”账户,红字冲销原已转出的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红字),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果属于自然灾害的损失,应按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列作当期损益,借记“经营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销货退回与折让的核算方法是什么呐?

答:

销货退回与折让有两种核算方法,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

直接冲销法:即在销货退回与折让时予以确认,而不论其是否发生在销售的当期。这种方法不符合配比原则,导致讷三当期收入和就嘏账款,适应于销货退回与折让不经常发生且数额较小的企业。

备抵法:在确认收入当期合理估计销货退回与折让的数额并计入"备抵销货退回与折让"账户,该账户是"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减项。备抵法适应于销货退回与折让频繁发生且数额较大的企业,如出版公司。如采用备抵法的困难是如何合理而可靠地估计销货退回与折让,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如果销售方未来的义务和未来退货的数额不确定,则推迟确认收入。FASB第48号准则确定了存在销货退回时收入确认的标准,如果不满足这些标准,必须迟确认收入:

(1)销售价格是固定的或在销售日是可以确定的;

(2)购买方已经或将要向销售方支付货款,商品再出售时不会产生或有义务;

(3)购买方对销售方的义务不会因商品失窃或损坏而改变;

(4)购买方与销售方在经济上相互独立(购买方有自己的固定设施和职员);

(5)销售对方退回商品再出售的业绩不承担足够的义务;

(6)未来退货的数额可以合理估计。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该怎么做账务处理了。购销处理是企业的基本财务处理,大家都要掌握哦,如果有不会的,随时欢迎大家光临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