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房产租赁收入怎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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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租赁收入怎么缴税

答:第四条 纳税人应按本办法据实向房屋座落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第五条 为了便于征管,对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按建筑面积核定税额进行计征。

第六条 个人出租房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一)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收费依据的,以租金收入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公司的房屋租赁费怎么入账?

1、房屋租赁费应该由出租方到税务代开发票。

2、单位到税务代开发票,如果缴纳的税金自己单位承担的话,税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税金不能税前扣除。

3、代开发票涉及的税金: (1)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计算。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4)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 (5)个人所得税2%左右。

跨省异地购买房产对外出租如何纳税

由于房产具有保值和增值的功能,不少企业将闲余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甚至跨省异地购买房产对外出租。对于此类房产出租行为,如何确定缴税地点?

【解答】

1。房产税,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应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八条对该规定作了进一步解释,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因此,对于跨省异地所购置房产的房产税,应向房产坐落地点的税务机关缴纳。

2.营业税,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出租房产的营业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土地使用税,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十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向土地所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的缴纳地点,目前仅有对于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贴花的规定,其他类合同没有对于纳税地点的强制性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根据规定,企业自行贴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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