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账务上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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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账务上的区别有哪些

经营能力

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必须采取分公司、子公司的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子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三者最重要的区别。

另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总公司保持一致,只能从事与总公司相关的业务。而子公司就不同了,它可以做与母公司不同的产业。不过,如上文提到的子公司毕竟由母公司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税收核算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也可以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部也是独立设立的,采用与总公司统一的核算方法与制度进行账务处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不是独立的,所有的收入和成本都由母公司来核算。在增值税方面,一般采取属地缴纳原则,也可汇总纳税,如果纳税人选择汇总缴纳增值税的:

跨省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应当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同意;

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

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总机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但汇总缴纳增值税并非意味着分支机构一律不用就地预缴增值税。

在所得税方面,对于总分机构在一个省的,由总机构负责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跨省的总分机构,应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通常要承担与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收入,也不存在利润,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设立方式及法律地位-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没有公司性质的,不需要固定场所,可以灵活变动。

三者的定义

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办事处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办事处是不让经营的,只是一个协调的角色。

以上就是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账务上的区别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选择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还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税收特点来决定,看完后还有其他的会计疑问吗?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和数豆子老师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