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项目地发生的水电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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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项目地发生的水电费如何处理,以下是数豆子整理的内容。

房地产公司项目地发生的水电费如何处理

实务操作中会出现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方法:按代扣代缴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结算时房地产公司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的电费。此种方式下,存在两个问题:

1、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的难度较大,而且无法达到资金流、销售流、发票流一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存在无法抵扣的风险。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按照该规定,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对水电费进行分割,将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交给建筑企业作税前抵扣凭证,房地产企业是按照全额抵扣进项税还是按照自己承担的水电费部分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方法:按转售水电费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再开发票给施工企业,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电费按销售收入处理。此种方式下,如果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是3%的普通发票,那么房地产公司转售时按照13%开具销售发票,会多交增值税10%。

房地产公司转售水电费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三条规定,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房地产公司项目地发生的水电费如何处理,实务操作中会出现两种处理方法,主要还是看实际情况,大家掌握好一切实务问题均可迎刃而解。大家不要记错了,要注意的是你实务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本网站的老师,千万不要因为不了解正确处理方法而做出错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