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怎么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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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怎么计算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具体该如何计算,要依据固定资产取得时是否抵扣了增值税。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一下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计算吧。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规定

销售使用过的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1。销售2008-12-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也可放弃减税,依3%纳税,并开专票,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2.销售2009-1-1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购进当期已抵扣进项税额)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含税售价÷(1+税率)×税率,

固定资产出售该怎么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怎么缴纳增值税?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4.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怎么计算增值税?通过上文介绍的相关资料后,学员们对此旧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算应该都是有所认识,如果是2019年之前的固定资产出售和之后的增值税计算公式税率都是不同的,相关的资料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欢迎你们来这里找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