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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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在固定资产入账的时候,就要开始进行摊销了,那么大家知道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摊销年限是多少吗,以及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呢,很多人不明白,下面随小编一起学习下吧。

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摊销年限

摊销: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合理估计摊销年限,并按月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不考虑残值。

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以名义金额计量、不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没有法律规定、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受益年限的,按不少于10年摊销。 摊销分录:

行政: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事业: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行政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佩顿在1922年的《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广义无形资产的定义:“归属于某一企业但不具实物形态、存续期较长的任何有价值的补偿物、因素或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