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有何区别(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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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企业财务会计最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法了,会计实务工作的处理是离不开会计核算的。需要各位会计小伙伴注意的是怎么利用会计核算方法来处理相关的账务。

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指企业单位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款项(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付作为标准。凡属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本期未实际收到的款项收入和未付出款项的支出,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采用这种会计处理制度,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缺乏合理的配比,所计算的财务成果也不够正确,因此企业单位不宜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2、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指以权责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记账基础。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收到款项或付出款项,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在权责发生制下,每届会计期末,应对各项跨期收支作出调整,核算手续虽然较为麻烦,但能使各个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实现合理的配比,所计量的财务成果也比较正确。因此,国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会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也采用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使用对象

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

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

优缺点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方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