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收期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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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期就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就是指通过资金回流量来回收投资的年限。标准投资回收期是国家根据行业或部门的技术经济特点规定的平均先进的投资回收期。追加投资回收期指用追加资金回流量包括追加利税和追加固定资产折旧两项。

01分类

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可以自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项目投产年开始算起,但应予注明。

动态投资回收期

在采用投资回收期指标进行项目评价时,为克服静态投资回收期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缺点,就要采用动态投资回收期。

02计算

计算公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P t =K/A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其计算公式为:

P 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评价准则

将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 t )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进行比较:

l)若P t ≤Pc ,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

2)若P t >Pc,则方案是不可行的。

03动态投资

计算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把投资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基准收益率折成现值之后,再来推算投资回收期,这就是它与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根本区别。动态投资回收期就是净现金流量累计现值等于零时的年份。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P't =(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评价准则

1)P't ≤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2)P't >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按静态分析计算的投资回收期较短,决策者可能认为经济效果尚可以接受。但若考虑时间因素,用折现法计算出的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比用传统方法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长些,该方案未必能被接受。

04优点缺点

优点

投资回收期指标容易理解,计算也比较简便;项目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显然,资本周转速度愈快,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盈利愈多。这对于那些技术上更新迅速的项目或资金相当短缺的项目或未来的情况很难预测而投资者又特别关心资金补偿的项目进行分析是特别有用的。

不足

不足的是,投资回收期没有全面地考虑投资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量,即:

忽略在以后发生投资回收期的所有好处,对总收入不做考虑。只考虑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即无法准确衡量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

忽略货币时间价值?Time Value of Money。

由于这些局限,投资回收期作为方案选择和项目排队的评价准则是不可靠的,它只能作为辅助评价指标,在做项目评估时往往需要运用一些更为专业的资金预算法结合应用。

05静态投资

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是指投资项目收回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即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

06方法

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可分别采取公式法和列表法。

公式法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各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计算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 PP′)=原始总投资额/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列表法

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因此,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财务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一栏中,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如果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栏上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对应的年数+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下年净现金流量

或: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累计净现金流量第一次出现正值的年份-1+该年初尚未回收的投资÷该年净现金流量

2.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计算简单;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缺点是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回收期满后发生的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非贴现投资回收期又称静态投资回收期分二种

一是每年营业现金流量相等

则投资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营业现金流量

二是每年营业现金流量不相等

则投资回收期=收回全部投资前所需要的整年数+年初没有收回的成本/相应年度的现金流量

贴现的又称动态投资回收期就是折现现金流量其他方面类似静态的。

投资回收期法

(1)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

投资回收期(年)=投资总额÷年现金净流量

现金净流量=项目每年获得的净收益额+收回的固定资产折旧

(2)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应考虑各年年末的累计现金净流量与各年末尚未回收的投资额。

投资回收率法

公式:投资回收率=年现金净流量÷投资总额*100%

如果有关方案的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那么,在计算投资回收率时,首先要计算出各年现金净流量的平均值,再将其代入投资回收率计算公式。

投资选择

①敢于冒风险.追求高收益和力求扩充实力的投资公司应选择长期普通股票进行投资;

②不愿冒风险而又想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公司应购买债券投资,必要时可购买一些优先股票或短期普通股票,以利实现证券的最佳组合。

投资的分类

①按投资回收期限的长短,投资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②按投资的方向,投资可分为对内投资与对外投资。

③按投资的方式,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